遭罰單后編謠言罵交警 彭州一女子被拘留
11日,成都彭州市民何某正式向交警欒小龍道歉,并取得諒解。今年9月,何某因違法被交警貼了罰單,連續在微博上對交警進行詆毀和辱罵。彭州警方紀檢、督查部門經過深入調查后,發現其所發布內容不屬實,該女子隨后被彭州警方行政拘留。
2017年9月,成都彭州一女子因違法被交警張貼罰單。9月27日至10月16日,新浪微博一用戶通過微博發布彭州交警彥小龍(后查證為交警欒小龍)收受他人紅包,上班時間“吃喝玩樂”等內容的帖文,并對當事交警進行辱罵。
12月7日,在網安大隊的配合下,彭州警方將發微博詆毀、辱罵交警的違法嫌疑人抓獲,該女子姓何(31歲,彭州市人)。隨后,何某某交代,她并不認識交警欒小龍,網上所發布言論均屬其胡編亂造,目的是為發泄其在彭州市天府中路交通違法時被交警欒小龍處罰后的氣憤。
當日,彭州警方依法作出對何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決定,因何某尚在哺乳期,故不執行行政拘留。12月11日上午,何某某在轄區派出所向交警欒小龍當面道歉,并取得了欒小龍的諒解。12月11日下午,彭州市公安局紀委書記會同分管副局長在交警大隊召開維權正名會,為交警欒小龍執法過程中受到的詆毀給予正名并發放《維權正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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